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39503 证券简称:嘉能未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了进一步专注于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或邮寄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事宜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
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抬拉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1、申请有效期: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日内。
2、回购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回购对象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3、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4、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
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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