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9503 证券简称:嘉能未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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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4)沪 0112 民初
39800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7
法定代表人:吕海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与供应商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化工”)签订的买卖合同,因天元化工违约,未按照合同发货导致双方买卖纠纷,此前公司已就天元化工违约事宜提起诉讼并取得判决结果(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现天元化工就合同已发货未结算尾款部分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之间于 2019 年 12 月 20 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及相
关附属合同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货款 6,716,976.88 元(已扣减保证金 800 万)
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 6,716,976.88 元为基数,4LPR 为利率,自 2024 年 11
月 16 日起计算至货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诉讼理由:
公司与供应商天元化工签订的买卖合同,因天元化工违约,未按照合同发货导致双方买卖纠纷,此前公司已就天元化工违约事宜提起诉讼并取得判决结果(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现天元化工就合同已发货未结算尾款部分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被告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4,671,322.10 元;
公告编号:2025-027
二、被告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
告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 4,671,322.1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1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
三、被告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损失 80,000 元;
四、驳回原告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二)其他进展
因公司涉与天元化工前述诉讼,公司银行存款自 2024 年 5 月 7 日被内蒙古
自治区丰镇市人民法院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冻结 5,778,975.85 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持有子公司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被丰镇市人民法院冻结,股权被冻结数
额: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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