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券代码:839505 证券简称:九春教育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海南九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为发起设立,系在海南九春科教传媒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9027594945588N。
第三条 公司名称:海南九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 区 23
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认定的其他人员等。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文化艺术
策划、交流,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图书、百货用品的销 售,软件制作开发、评估、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 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名册由 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由海南九春科教传媒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年 31 日止的账面净资产值整体变更而来,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海南九春科教传 媒有限公司出资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认购公司设立时的全部股份,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1 李华生 11,754,967 51.109 2016 年 4 月 12 日
2 瞿光辉 6,311,258 27.440 2016 年 4 月 12 日
3 欧兵华 993,378 4.319 2016 年 4 月 12 日
4 谭秀芳 827,815 3.599 2016 年 4 月 12 日
5 熊志国 496,689 2.16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