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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6 18:33:21 股吧网页版
瞳景物联: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839509 证券简称:瞳景物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8 月 9 日,本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闽 0902 民初183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德市交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瞳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金飘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姓名或名称: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金飘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苏颖

主要负责人:苏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高金飘的妻子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博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高金飘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持有公司 1.98%股份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金飘

主要负责人:高金飘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高金飘为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勾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勾陈资本(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持有公司 0.91%股份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宁德市交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与厦门瞳景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景智能”)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合同约定:出租人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支持,起租后任何情况下承租人都应该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案涉租赁物为
服务器设备,租赁物购买价款为 800.00 万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起租日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每 3 个月为一个租期,共分为 12 个连续的租期,不设宽限期,租
赁利率为年利率 7.9%。合同签订后,交投公司与高金飘签订《抵押合同》,高金
飘提供名下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310单元房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交投公司分别与厦门博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金飘、勾陈企业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厦门博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金飘、勾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提供名下瞳景物联公司的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交投公司分别与瞳景物联、苏颖、高金飘签订《保证合同》,由瞳景物联、苏颖、高金飘为《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项下的主债权本金、租金利息、回购价款、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交投公司依约于 2024 年 1月 26 日支付全部融资款项。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但瞳景智能公司未足额支付租金,
至今仍未支付第一期租金 760,754.28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瞳景智能公司立即向交投公司支付第 1 期逾期租金 760,980.87 元(含
延期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延期租金 5,664.87 元)、未到期租金 8,308,476.00 元、
未到期租金所产生的利息 40,611.95 元(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止未到期租金本金产生的利息)及未来将产生的违约金(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就所有到期未付租金和全部未到期租金即以 9,069,456.87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迟延违约金,在逾期支付租金每超出 1 个月时,应将上月累计的迟延违约金一并纳入迟延应付款的总额,以日万分之五的复利计算当月迟延违约金,直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2.判令瞳景智能公司立即向交投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 9,069,456.8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7.9%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3.判令瞳景智能公司承担交投公司为主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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