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9509 证券简称:瞳景物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36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4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高金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
制人、总经理
高炳艺 董监高 公司时任董事、公司时任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2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事项
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瞳景物联”)2022 年以来向多家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自然人借款,未按时偿还合同本金,多笔债务涉及金额共 5698.82 万元。瞳景物联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债务违约信息,后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补充披露相关事项。
2.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及重大诉讼进展
瞳景物联全资子公司厦门瞳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德市交投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金额共 8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0.10%,瞳景物联未及时披露上述交易
事项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补充披露。后公司因该交易事项存在债务纠纷被宁德市
交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至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并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40902 民初 1833 号),涉案金额 830.42 万元。瞳景物
联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后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补充披露。
3.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瞳景物联及子公司因存在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重大诉讼纠纷,导致主要银行账
户被冻结。瞳景物联未及时披露该事项后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补充披露。
瞳景物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高金飘、董事会秘书高炳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瞳景物联、高金飘、高炳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
公告编号:2025-021
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