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9511 证券简称:龙腾机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
粤 0118 民初 9537 号民事调解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南方珠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浩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玉柱
公告编号:2024-03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下列内容来源于原告民事起诉状)
2024 年 1 月至 3 月,被告因项目需要与原告签署三份《购销合同》,向原告
采购各种规格和数量的电线电缆,三份合同总金额为 2520358.97 元。三份合同均约定:货到收取 60 天期票,逾期按每日拖欠货款金额 0.05%收取利息。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陆续依约按期向被告提供合同项下货物,累计向被告实际供货 2520358.97 元。但被告并未依约向原告支付货款,截至起诉日,被告仅支付合同一项下定金 365875.83 元、合同三项下定金 11179.70 元,仍拖欠货款共计 2143203.44 元。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合计人民币 2143203.44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 57137.02 元(以 2075384.23 元为基数,
自 2024 年 3 月 31 日起按日 0.0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为 57073.07 元;以 4567.6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27 日起按每日
0.0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为 63.95 元,合计为
57137.02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支出 50000 元及保全保险费支出 1855 元;以
上暂合计 2252195.46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南方珠江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963303.40 元,该款分期支付如下:2024 年 9 月 20 日前支付 980000 元,2024
年 10 月 20 日前支付 983303.40 元;
公告编号:2024-038
2、若被告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逾期,则原告南方珠江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余下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以余下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给原告;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12408.7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由原告南
方珠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好本次诉讼,根据民事调解条款如期支付相应款项,将公司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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