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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9 17:09:05 股吧网页版
金鑫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9516 证券简称:金鑫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上海金鑫计算机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金鑫计算机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成立,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金鑫计算机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张杨路 707 号 2 楼西区 205 室,邮政编码:20012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尽我心智,服务社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在计算机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展览展示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且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在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及比例;

(三)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时间。

股东名册应当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应将股东名册放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以便股东查阅,在股东提出要求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加盖公
章且标明日期的股东名册复印件。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1,000 万
股,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见下表:

持股数额 出资方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时间

(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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