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2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9519 证券简称:美城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巍先生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做出承诺,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数量
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数量为准。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初始成本。
(4)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
公告编号:2020-034
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 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5)回购事宜的公司具体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29-86115500;传真:029-86115500-8801;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1幢1单元9层10902室。
由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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