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5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广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宇晖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张宇亮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海睿贝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23
1、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新疆海睿贝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包括该笔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贷款银行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均以银行正式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约定为准。
4、新疆海睿贝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曲广新就该笔担保向本公司提供等额不可撤销反担保,防范或有负债风险。
5、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办理担保签约、审批、报送、备案等全部手续。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曲广新、曲新民、张宇亮回避表决,本议案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无法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议决,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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