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39537 证券简称:嘉博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辞职”调整为“辞任”;(5)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增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所有“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长乐北路116号立洲集团总部 区岳峰镇长乐北路116号立洲集团总部
大厦 10-12 层。 大厦 11 层。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力。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 围为: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技术服 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造 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劳务 价咨询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派遣服务;建设工程监理;职业中介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形式。 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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