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9545 证券简称:特斯特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杨 红 合计持 11,500,000 52.27% 0 0% - 继承
艳 有股份
其中: 0 0% 0 0%
无限售
股份
11,500,000 52.27% 0 0%
有限售
股份
孙 红 合计持 7,500,000 34.09% 12,375,000 56.25% - 继承
光 有股份
其中: 0 0% 0 0%
无限售
股份
7,500,000 34.09% 12,375,000 56.25%
公告编号:2024-032
有限售
股份
孙 天 合计持 0 0% 6,625,000 30.11% - 继承
昕 有股份
其中: 0 0% 0 0%
无限售
股份
0 0% 6,625,000 30.11%
有限售
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杨红艳女士不幸病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阜阳市惠颍公证处(2024)皖阜惠公证字第 4914号《公证书》,被继承人杨红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 11,500,000 股,其配偶继承人孙红光先生分出夫妻共同财产 50%,剩余 50%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孙红光先生、孙天昕女士平分。同时,孙红光先生名下登记持有公司 7,500,000 股股份以及持有的盛德安泰 1,010,000.00 份财产份额属于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其 50%作为杨红艳女士的遗产由继承人孙天昕女士继承。另根据孙天昕出具的《关于赠与盛德安泰财产份额的声明》,孙天昕同意将继承的盛德安泰 505,000.00 份财产份额赠与给孙红光所有。
本次继承前,杨红艳、孙红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00 股、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52.27%、34.09%,孙天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经遗产继承、遗产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行为后,孙红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5%,孙天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1%。孙红光先生与孙天昕女士系父女关系,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红光、孙天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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