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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7:28:40 股吧网页版
特斯特:关于股东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9545 证券简称:特斯特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红艳女士因病不幸逝世。杨红艳女士持有公司1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阜阳市惠颍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阜惠公证字第4914号《公证书》,被继承人遗产由孙红光、孙天昕继承。经遗产继承及遗产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后,杨红艳女士名下公司股份的分配情况如下:

继承关系 姓名 继承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被继承人 杨红艳 11,500,000 52.27%

继承人 孙红光 8,625,000 39.20%

继承人 孙天昕 2,875,000 13.07%

继承前,孙红光先生名下登记持有公司7,500,000股股份以及持有的公司股东青岛盛德安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德安泰”)1,010,000.00份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杨红艳女士的遗嘱,其50%由孙天昕女士继承。另根据孙天昕出具的《关于赠与盛德安泰财产份额的声明》,孙天昕同意将继承的盛德安泰505,000.00份财产份额赠与给孙红光所有。

遗产继承及遗产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孙红光 12,375,000 56.25%

2 孙天昕 6,625,000 30.11%

青岛盛德安

3 泰投资管理 2,000,000 9.09%

中心(有限

合伙)

上述股份继承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特此公告。

青岛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34

2024 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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