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2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集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15:00—2021 年 3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551 远茂股份 2021 年 3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邵潇潇和吴光洋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5,508,261.6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978,168.26 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