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8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集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044,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有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公告编号:2021-018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
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结合对资本市场路径的规划,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044,68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终 0 0.00% 0 0.00% 0 0.00%
止股票
向不特
定合格
投资者
公开发
行并在
精选层
公告编号:2021-018
挂牌的
申请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潇潇、张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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