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30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向子公司上海悦鸣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悦鸣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向子公司上海悦鸣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23
三、《关于向子公司上海易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易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向子公司上海易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阮永平
独立董事:姚建国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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