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7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王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王建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王建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王建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2-016
三、《关于聘任高建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高建永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徐立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徐立喜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程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聘任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韩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聘任韩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韩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公告编号:2022-016
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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