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3
公告编号:2020-059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关于更正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更正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后)》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公司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前期财务信息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公司本次对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
公告编号:2020-059
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定期报告的更正。
4、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后)》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公司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前期财务信息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公司本次对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定期报告的更正。
5、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后)》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公司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前期财务信息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公司本次对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定期报告的更正。
6、《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谨慎审查,公司对 2017 年、2018 年、2019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确认,更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7-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
7、《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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