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6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9560 证券简称:中环检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金金燕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284 号)、《关于对金品碧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286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金金燕作为个人主体,系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金品碧作为个人主体,系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权益变动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5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1 年 3 月 17 日,金金燕账户增持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简称:中环检测,证券代码:839560)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 51.74%变动为 54.91%,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从 62.18%变动为 65.36,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6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
2021 年 3 月 17 日,金品碧账户增持浙江中环检测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
称:中环检测;股票代码:839560)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从 14.34%变动为 18.04%,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同
时金品碧未能就上述事项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进行
了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交易违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对金金燕、金品碧采取口头警告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口头警示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口头警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大组织对《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5
(一)、《关于对金金燕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284 号)
(二)、《关于对金品碧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286 号)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