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9560 证券简称:中环检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借款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存在以下对外借款情况。
单位:元
借款方 借出金额 归还金额 余额 借款时间 还款时间 是否具有
关联关系
董歌环 2,400,000.00 2,400,000.00 0 2022.12.08 2023.01.07 否
温 州 一 4,000,000.00 4,000,000.00 0 2022.12.29 2023.04.22 否
木 环 保
咨 询 有
限公司
温 州 市 2,000,000.00 2,000,000.00 0 2022.12.30 2023.04.22 否
国 环 环
保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上述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董歌环,与公司非关联关系,因资金需求,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
借款,并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完成还款。
公告编号:2023-010
2、温州一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非关联关系,系公司危废服务项目战略伙伴,与公司签订了战略协议,已为公司拓展 2000 余家,双方合作模式为公司预付款项让其拓展业务。该笔款项于 2022 年 12月 29 日预付,因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定为资
金拆借,已要求对方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前归还完该笔预付款项。
3、温州市国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非关联关系,系公司区域战略伙伴,与公司签订了战略协议,为公司拓展某区域业务的检测业
务及衍生生态治理业务。该笔款项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预付,因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定为资金拆借,已要求对方
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前归还完该笔预付款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对外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上述拆出款项已全部收回,并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对外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10
二、对外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借款主要是为了公司拓展业务支出的预付款,系为了开拓公司产品市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三、公司对外借款补充事项
上述对外借款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主办券商督导下,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借款事项,并披露本公告。公司对本次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备查文件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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