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奇智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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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4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9565 证券简称:邦奇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在原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的基础上增加两名,增加至7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原章程“第五章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第五章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九条、一百零三条和《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公司章程的修改意见须经2018年第
公告编号:2018-024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备查文件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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