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乘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主办券商”)对华乘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 262 万股,发行价格为 4 元/股,共募集资金1,048 万元。
2018 年 2 月 9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8]456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8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已收
到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10,48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2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7,860,000 元。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8]957 号《关于华乘电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2018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 110.5 万股,发行价格为 4 元/股,共募集资金 442 万
元。
2018 年 6 月 5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8]16342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442.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50万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331.5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8]2299 号《关于华乘电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主办券商现场核查工作情况
(一)主办券商履行的核查程序:
1、安排现场核查人员并制定现场核查计划;
2、查阅《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文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等;
3、对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募集资金的财务人员进行访谈。
(二) 主办券商核查获取的资料和证据:
1、获取《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文件、会计凭证(抽查)、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等。
2、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上述两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就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订<华乘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且于 2018 年 1 月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至此,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
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正常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余
股票发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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