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9578 证券简称:康普斯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9日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7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全至科技创新园贰号楼三层Q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的经营与财务情况编写了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及《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2)。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杨石林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钟帮林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结2018年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市场竞争形势、
公告编号:2019-027
展望未来发展目标,提出2019年发展规划,编制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25)。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