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9578 证券简称:康普斯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
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茅洲山工业园全至科技创新园贰号楼3层Q、3层R。
杨石林,男,1978年1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刘爱娥,女,1979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长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11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杨石林、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爱娥未能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长杨石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责任人刘爱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违规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违规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因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停牌。公司正积极、全力配合审计机构工作,争取在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137号)》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1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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