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839578 证券简称:康普斯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15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16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全至科技创新园贰号楼三层Q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深圳市康普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6)、《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6日 14时00分—15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全至科技创新园贰号楼三层Q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爱娥
2.联系电话:136-8252-1625
3.传真:0755-27136189
4.E-mail:liuaie@compjt.com
5.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全至科技创新园贰号楼三层Q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股东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给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全体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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