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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28 19:12:40 股吧网页版
盛蒂斯: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8


上海盛蒂斯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9日9:30-11:00。

预计会期0.5天。
-
(五)会议召开方式

-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松闵路258号上海盛蒂斯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遵守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董事长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及运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就其2018年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的利益,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20)。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一十)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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