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9582 证券简称:力通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调整和修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嘉善力通信息科技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其他有关规定,由嘉善力通信息技术有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嘉善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改 (以下简称“公司”)。
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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