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9584 证券简称:君旺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
管理的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以下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外),应提交董事会
讨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议事规则本条前款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第八条 除《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
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除《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资助
事项外,其他财务资助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的
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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