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39584 证券简称:君旺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
公告编号:2020-026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作相应调整后,计算缴
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按照公司税后利润(补亏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
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但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七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八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
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政策
第九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
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十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
余公积金以后,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告编号:2020-026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事先制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