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9588 证券简称:万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张家港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亏损方案; 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十)修改本章程;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三)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除
项; 提供担保外):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以上;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
项。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50%】以上,且超过【2000】万的;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单笔对外融资(包括
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借
款、发行债券等)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总资产【30%】(含【30%】)以上的事项;
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融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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