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6
证券代码:839588 证券简称:万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张家港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该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条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条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责人。 人和董事会秘书。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注册资本: 式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九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 及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
及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名册,股东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名册,股东
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充分证据,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信 充分证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
第二 息披露管理事务人员负责管理和 理和更新。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
十 七条 更新。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 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 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
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 利,承担同种义务。
担同种义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第四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指定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十七条 的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人员将 书将予配合。
予配合。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
第六 董事、监事和公司指定的负责信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
十二条 息披露管理事务人员应当出席会 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员应当列席会议。
当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公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
司指定的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
人员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以下内容:
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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