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8
证券代码:839599 证券简称:前瞻资讯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三十七条(二)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十七条(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非信
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用反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
过。
第四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的,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
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10%。
第四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第四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书将予以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东 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名册。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
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定,不得变更。
第四十九条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十九条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十五大会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 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会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一条 (三)是否存在如下情 第五十一条 (三)是否存在如下情形:1)最近三年形: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2)最近行政处罚;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 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评;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入者且尚在禁入期;4)被证券交易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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