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6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9600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得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200000股,每
10股转增14.000000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
积金每10股转增0.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14.000000股,需要纳税),派1.32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
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068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
公告编号:2017-024
补缴税款3.30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1.65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7,5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4,500,000股。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7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2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
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年6
月1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告编号:2017-02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16463125 43.90 25023950 41487075 43.90
无限售流通股 21036875 56.10 31976050 53012925 56.10
总股本 37500000 100.00 570000000 945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4,500,000股摊薄计算,
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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