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30
东兴证券
关于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情况
主办券商通过核查麒麟家居及其子公司金麒麟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银行流水、记账凭证、会议文件等资料、获取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
审会字( 2019)第 330061 号)、《关于对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330004 号)等资料,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完审议程序即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将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募集资金未按照预定用途使用等违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将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 800 万元及 2200 万元
分别转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南京花旗支行及中国交通银行南京长江路支行。针对
前述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麒麟家居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于 2018 年5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原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麒麟家居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履行完审议程序即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违规情形。
(2)通过核查麒麟家居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流水,公司将上述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先后用于支付货款、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上述募集资金通过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而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使用,属于存放及使用不规范行为。
(3)根据公司银行流水、记账凭证及公司提供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公司分
别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2018 年 4 月 23 日向唐山金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汇款 420
万元及 600 万元,后公司与南京恒学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学信”)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恒学信提供借款 600 万元,用于恒学信日常经营,
借款期限由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利率按年息 5.5%计算,
款项由唐山金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恒学信支付,公司与南京壮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壮润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壮润公司提供借款 420
万元,用于壮润公司日常经营,借款期限由 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止,利率按年息 5.5%计算,款项由唐山金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壮润公司支付。上述涉及公司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合计 1020 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定用途不符,且违反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规定。
(4)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 2018 年 5 月向其他零星供应商支付的 200 万元,
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采购行为,其余 1,780.00 万元向各个供应商支付的预付款项,均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向其采购的年采购金额。主办券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对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虽然未发现上述公司与麒麟家居存在关联关系,但无法判断上述业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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