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8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简称:晟琪科技 证券代码:839605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坤盛先生、林卫中先生、肖坤忠先生、吴桂弟先生、纪植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向关联方汕头市汕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购环保新材料生产设备、塑料循环再生设备及配套等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更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3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由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制度,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汉佳、宋小保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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