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39607 证券简称:飞扬骏研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中议案的表决结果描述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原公告中“(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谢夏陆为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吸引和保留优秀的技术人才,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现认定谢夏陆为公司核心员工。详见公司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更正为: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谢夏陆为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吸引和保留优秀的技术人才,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现认定谢夏陆为公司核心员工。详见公司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飞
公告编号:2019-038
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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