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扬骏研”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文件,对飞扬骏研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1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公司根据董事会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997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加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袁兴根、胡亚兰、陈迎、郭清栗非公开发行新股567,3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2.40元。
此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032号)。本次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股份,已于2017年3月13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2,000,002.40元及结息收入11,817.95元,共计12,011,820.35元,除发行费用420,000.00元外,已
经使用11,591,820.35元,账户结余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接收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皇岗商务中心支行
账 号:745868339017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0元,且已销户处理。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6-010)。
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飞扬骏研2016年度发行方案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为不超过1,500万元,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2.40元,扣除发行费用420,000.00元外,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80,002.40元,最终资金使用未超过发行方案中约定的使用额度(不考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支差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发行费用420,000.00元外,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91,820.35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支差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2.40
减:发行费用 42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1,580,002.40
利息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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