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6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9607 证券简称:飞扬骏研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存在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1日0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32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栋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认定谢夏陆为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吸引和保留优秀的技术人才,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现认定谢夏陆为公司核心员工员。
详见公司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二)审议《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批)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拟定的《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批)》,公告编号:2019-033。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主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编号:2019-032
(1)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报送;
(2)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文件、合同的批准、签署;
(3)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持股平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4)办理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其他出席人员持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栋8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园
联系电话:0755-36694868
传真:0755-33586111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栋8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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