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0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9609 证券简称:雷悦重工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借款暨固定资产抵押超过 30%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的背景
(一)、固定资产抵押的起因
2023 年 5 月 29 日,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壹仟万元整)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自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 4.1%。
同日,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分别与公司关联方郭政、宋慧玲、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雷悦新能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悦新能源”)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2023 年威商银最高额保字第 DBHT81700230379643”号、“DBHT81700230379645”号、“DBHT81700230379644”号,保证合同约
公告编号:2023-025
定公司关联方郭政、宋慧玲、雷悦新能源对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二)、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1)、抵押合同情况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编号“2023 年威商银最高额抵字第 DBHT81700230379646”号。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对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抵押物(机器设备)账面价值
30,451,327.43 元(叁仟零肆拾伍万壹仟叁佰贰拾柒元肆角叁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 55.98%。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公司董事长郭政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晓静与该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方郭政、宋慧玲就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
公告编号:2023-025
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依据《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因此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此次资产抵押有利于公司与银行之间借款合同的达成,公司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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