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39609 证券简称:雷悦重工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并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齐鲁青岛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齐鲁银行青岛分行向公司一次性授信 3000 万元整(大写:叁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生效的借款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业务由关联方郭政夫妇、关联方青岛易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易租”)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雷悦新能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悦新能源”或“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雷悦新能源拟与齐鲁银行股份青岛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齐鲁银行青岛分行向雷悦新能源一次性授信 2000 万元整(大写:
贰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以雷悦新能源与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生效的借款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业务由关联方郭政夫妇、关联方青岛易租及公司就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
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公司董事长郭政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晓静与该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
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第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就雷悦新能源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 号——提供担保》第九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因此雷悦新能源就公司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仅需按雷悦新能源《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即可;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因此,公司关联方就公司及雷悦新能源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无需按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之“(十三)”款之“4”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齐鲁银行青岛分行向公司及雷悦新能源合计授信 5000 万元整(大写:伍仟万元整)的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综上所述,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雷悦新能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1 日
住所:青岛市胶州胶莱街道办事处马店社区纬四十六路南侧、
纵一路西侧
注册地址:青岛市胶州胶莱街道办事处马店社区纬四十六路南侧、纵一路西侧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集装箱及集装箱房屋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法定代表人:郭政
控股股东: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晓静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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