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39609 证券简称:雷悦重工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情况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约定公司向浦发青岛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000 万元整(大写:肆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实际发放日的前一日日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的 LPR,具体以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业务由关联方郭政夫妇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雷悦新能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悦新能源”或“子公司”)在银
行贷款金额范围内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雷悦新能源拟与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约定雷悦新能源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实际发放日的前一日日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的 LPR,具体以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上述贷款业务由关联方郭政夫妇及公司就银行贷款金额范围内向浦东银行青岛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雷悦新能源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最高额债权的担保情况
雷悦新能源拟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债权合同,(“最高债权额”是指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因办理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的债权的最高额度,该额度是在一定期间内甲方对乙方的债权余额之和)。合同约定雷悦新能源向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最高额债权 2000 万元整(大写:贰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以双方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上述贷款业务由关联方郭政夫妇及公司就最高额债权金额范围内向日照银行青岛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025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雷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第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就雷悦新能源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第九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因此雷悦新能源就公司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仅需按雷悦新能源《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即可;
依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之“(十三)”款之“4”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 5000 万(大写:伍仟万元整)及子公司向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最高额债权 2000 万(大写:贰仟万元整)的交易事项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综上所述,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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