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5
关于上海意略明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上海意略明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意略明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因工作安排调整,马豪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本次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人员由王森鹤、彭淳懿、杨斐斐、赖斌、朱劭舜、仇盎组成,其中王森鹤为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本辅导期间,招商证券通过采取组织自学、现场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现场辅导,招商证券和辅导对象依据辅导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应承担的义务。本辅导期内,辅导协议履行情况正常,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间,招商证券协同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督促辅
导对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制度。2021 年 12 月 10 日,辅
导对象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 周波(主任委员)、唐斐斐、周娉
提名委员会 蒋青云(主任委员)、付宇卓、周波
审计委员会 周宁(主任委员)、蒋青云、周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付宇卓(主任委员)、周宁、周波
同时,辅导对象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2.销售循环专项核查。招商证券协同申报会计师收集并审阅
了辅导对象 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期间,各类业务的销售合
同、收入确认单据、销售开票以及销售回款等外部业务文件和单据以及内部凭证,核查了辅导对象收入的真实性,以及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合理性。
3.内部访谈。招商证券协同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进一步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通过对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以及核心业务人员进行访谈,深入了解辅导对象管理层任职、股权历史变动以及业务发展情况。
4.招商证券定期召集其他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商讨并及时协助辅导对象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辅导对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从各方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招商证券在辅导期内以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为核心,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全面、准确理解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
通过本期辅导,辅导对象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各方中介机构的协助下,辅导对象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但仍需不断规范和完善,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招商证券将协同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对辅导对象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并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现有人员将严格按照原辅导计划,结合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参照最新政策法规要求,稳步推进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持续收集现场尽职调查资料,完善辅导工作底稿。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招商证券将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辅导工作,确保辅导对象符合境内上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特此报告。
(以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