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9622 证券简称:君信品牌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君信扬凯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3,742,8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君信扬凯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 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君信扬凯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北京君信扬凯国际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及住所:
名称:君信扬凯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路 8 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 C10 号楼
601 室
公司注册资本为 3,375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
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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