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27
二零一六年九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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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特别关注:
一、盈利能力风险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销售投资金条、投资银条以及其他金银工艺品的差价中获取利润,其中,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投资金条的销售收入分别占主营业业务收入总额的 89.56%、81.38%和 81.17%,毛利率分别为4.82%、6.30%和3.81%,投资金条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大,但毛利率偏低。由于行业内投资类贵金属价格透明度高,未来公司若不能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积极研发附加值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风险。
二、对银行渠道的依赖性风险
公司致力于打造包括银行、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在内的多元化营销体系。
目前公司已经与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银行渠道构成了公司营销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银行渠道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2.83%、84.30%和85.44%,公司对银行渠道存在一定的依赖性。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渠道销售贵金属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商业银行。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81%、77.70%和86.1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尽管本公司近年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实现的销售情况良好,且在经营中一直同各商业银行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与各商业银行在销售价格、款项支付、市场布局等方面产生分歧,或公司主要客户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以及关键客户流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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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加工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金条、投资银条、金银工艺品的设计和销售,产品的加工则主要委托给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原长城金银精炼厂)、成都天和银楼有限责任公司等厂家。若公司的委托加工厂家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相关加工工作,未能及时交付合格的产品,将会影响公司向客户供货的效率和产品品质,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风险
以黄金、白银等为材质的贵金属有“商品”和“艺术品”的双重属性,具有保值、增值、艺术观赏和收藏等多重功能。近年来,随着进入贵金属生产销售行业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导致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并增强创意设计、品牌及渠道等已有优势,将存在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六、经济周期变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投资金条、投资银条等投资类产品收入,此类产品的受欢迎程度与全球经济发展以及国民收入水平息息相关,具有不确定性和一定的周期性。当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市场处于不景气周期,居民的收入水平下降,其消费倾向会受到抑制,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芙蓉直接持有公司 7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30%股份,合计持有100%股份。此外,尹芙蓉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客观
上存在利用其控制或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风险。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八、公司治理的风险
在有限公司阶段,虽然规模小,但是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治理体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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