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9624 证券简称:高赛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成都高赛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高赛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派方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14-00092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111,307.2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803,816.7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428,057.27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428,057.27元,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 公告编号:2018-013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派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需要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派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高赛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赛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3
成都高赛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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