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5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39625 证券简称:德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7 月 22 日,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股) (元/股) (元)
无锡海升股
权投资合伙
1 3,588,200 1.26 4,521,132 现金
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 3,588,200 - 4,521,132 -
公告编号:2024-072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需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汇入或转至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4 年 12 月 6 日前(含当日),认购对象将银行汇款电子回单(或回单
扫描件)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dehain@dehain.com.cn,同时进行电话确认(指定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五、联系方式”部分)。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含当日)24:00,认购资金未足额汇至公司指定银行
账户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若全部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银行电子回单后一日内,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认购缴款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江阴高新区支行
账号 393000686013000333963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指定的
公告编号:2024-072
缴款账户信息填写。认购人应以汇款形式缴存,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认购人为法人的,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该公司账户。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中扣除。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汇款时,认购对象应严格按照以上指定的户名、开户行、账号填写缴款账户信息。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对象自身账户为汇款人,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认购对象在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股票发行指定缴款账户时,汇款用途需填写“投资款”。
(二)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与认购金额不一致的,以认购对象汇入资金的可认购股份数,及其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确认的认购股份数两者中最小股数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方。
(三)认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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