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9631 证券简称:吉通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华创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通股份”)于 2025年 11 月 13 日收到主办券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主办券商”)出具的《华创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主办券商拟单方面解除
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要内容如下:2016 年 7 月 15 日,吉通股
份与华创证券签署了《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书就吉通股份应向华创证券支付的持续督导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日期均有明确约定。《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推荐挂牌费为 100 万元,持续督导费用为每年 12 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华
创证券收到吉通股份款项如下:2016 年 12 月收到 112 万元,2017 年
12 月收到 12 万元,2018 年 12 月收到 12 万元,2021 年 1 月收到 12
万元,2022 年 12 月收到 12 万元,2023 年 9 月收到 12 万元,2024
年 9 月收到 5 万元。截至本公告发出具之日,吉通股份应支付华创证券推荐挂牌费 100 万元,持续督导费 110 万元。吉通股份实际支付华创证券推荐挂牌费 100 万元,持续督导费 77 万元。吉通股份仍欠华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9631 证券简称:吉通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创证券 2 年多持续督导费合计 33 万元。综上,吉通股份已经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向华创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2025 年 8 月 12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华
创证券分别向吉通股份发出了《关于第一次提醒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关于第二次提醒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关于第三次提醒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华创证券每次催告后已及时披露风险揭示公告。
吉通股份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等。本次华创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无异议函。待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华创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生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在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三个月内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持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终止挂牌。
三、 备查文件
《关于第一次提醒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关于第二次提醒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关于第三次提醒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9631 证券简称:吉通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华创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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