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9633 证券简称:金鼎医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安徽金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33 金鼎医药 2025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东至普朗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蒋爱萍、蒋秀娟、蒋馨瑶、蒋爱珠、范振东。
(七)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经审计)累计金额
-4020.69 万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2,296.00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强收入与成本管理,拓展销售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多渠道优化成本费用结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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