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0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9636 证券简称:ST 诚琛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广州诚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诚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因关联董事 JIANYUN CHEN、CHEN CHEN、殷艺其、殷辉权回避表决,回避后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 JIANYUN CHEN 先生承诺“将在公司终止挂牌后,采取股份回购的保护措施,按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协议内容,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异议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项回购措施将自动失效。”
公告编号:2019-042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JIANYUN CHEN 先生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2213828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5 号珠江城大厦 20 层公司会议室
本公司同意实际控制人以上的承诺,并积极配合以上承诺的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诚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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