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2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9636 证券简称:ST 诚琛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广州诚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诚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O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因关联董事 JIANYUN CHEN(陈建云)、CHEN CHEN(陈琛)、殷艺其、殷辉权回避表决,回避后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 JIANYUN CHEN 先生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本人同意在期限内由本人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协议内容,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异议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项回购措施将自动失效。”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0-011
JINYUN CHEN 先生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联系人:梁维红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2213828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5 号珠江城大厦 20 层公司会议室
本公司同意实际控制人以上的承诺,并积极配合以上承诺的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诚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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