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9640 证券简称:得奇环保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林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0,650,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0.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韩自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尤学锋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749,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新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章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审议并通
过:
公告编号:2025-012
提名林圣湖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铠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李园春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6月 1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林铠辰:男,199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巡视员,主要负责公司及所属表面处理中心的安全环保事项的巡
查。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公司安全环保部技术员,主要负责公司及表面处理
中心的安全环保工作。202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分管公司及表面处理中心的安全环保工作。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换届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的连续性,能够保证公司生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